离婚这事儿本来就够让人头疼的,如果再牵扯到孩子,那简直是“头疼Plus”。尤其是家里有三个孩子的父母,离婚时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我能把三个孩子都带走吗?”
今天,咱们就从律师的角度,用大白话聊聊这事儿。
1. 法律上,孩子归谁?
首先,法律上有个基本原则:“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法院判孩子归谁,不是看谁更强势,而是看谁带孩子对孩子更好。
年龄小的孩子: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或者特别小,一般会优先判给妈妈(除非妈妈有严重问题)。
大一点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比如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
三个孩子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尽量不拆散兄弟姐妹,但也不是的。如果父母双方条件悬殊(比如一方完全没能力抚养),那可能会判给条件更好的一方。
所以,“全要”不是不可能,但得看具体情况。
2. 现实中的“拦路虎”
法律是理想化的,现实却很骨感。以下几个问题会让你“全要”的梦想破灭:
经济能力:养一个孩子已经够烧钱了,三个孩子?法院会看你有没有稳定的收入、住房、时间。如果对方律师来一句“TA连奶粉钱都掏不起”,那你可能就得让步了。
对方的态度:如果对方也坚持要孩子,那法院可能会“分一分”,比如一人一个或两个,另一个归对方。
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我想跟爸爸/妈妈”,那法院也会尊重。
所以,“全要”不是靠嘴皮子,而是靠实力和证据。
3. 律师的建议
如果你真的想争取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律师的建议是:
收集证据:证明你比对方更适合带孩子(比如你的收入、住房、教育计划)。
别撕破脸:如果能协商,尽量协商。法院判的未必比你俩谈的好。
准备好Plan B:如果“全要”没戏,想想怎么争取更多的探视权或共同抚养。
4. 后的大实话
离婚争孩子,本质上是一场“谁更适合当家长”的比拼。三个孩子全要?有可能,但很难。与其纠结“全要”,不如想想怎么让孩子在离婚后过得更好。毕竟,孩子的幸福才是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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