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4015-4941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业务领域 >> 房产分割 >> 文章详情

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北京知名的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2 09:02:10 浏览次数: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有明确产权证明的房产,应当归属于产权清晰的一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产权证明,可以协商一方买断或者划分。

二、无明确产权证明的房产,应当根据各自出资的情况确定归属。比如,如果某一方出资购买了房产,就应当归属于他或她;如果双方均出资购买,在判决时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房产的所有权。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房产,应当按照夫妻的共同协商或者法院的裁决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时,孩子的生活需要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按理说,权益应当优先考虑到孩子。此时,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权益作出决定,比如判决孩子的监护人拥有该房产。

在离婚处理财产问题时,双方应当保持理智,协商处理,避免过度依赖法律。从长远角度考虑,和平分割动产不仅有利于减轻离婚给双方和孩子带来的伤害,也有利于保持互相尊重,保持社会和谐。

值班律师
  •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
  •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胡梦蝶
  • 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
    马赛男
  •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401126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