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获得的财产状况,公平地分割夫妻财产的一种制度。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公平是分割离婚财产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在尊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考虑双方的贡献和需要,平衡离婚财产的分配比例,满足双方的公正合理要求。
二、法律原则
首先是法律规定的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必须依法进行。除非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必须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
三、共同原则
共同原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建立以后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都为共同财产。无论财产是谁的名下,都应该在财产分割中认真考虑。
四、先出资原则
先出资原则是指谁先出资购买财产即属于谁所有。如果一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另一方夫妻购买财产,则作为离婚家产分割的原则,应当按实际投入资金的难易程度做出合理分配。
五、财产来源原则
财产来源原则是指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需要考虑财产的来源,如果一方夫妻使用众人钱财积累收益,那么离婚时,这种财产收益应当由该方夫妻独自享有。
六、保障原则
保障原则要求在财产分割中,需要考虑到非营利性的公权利益,如子女的抚养费等,必须给予保障和求偿。
七、公证原则
公证原则要求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应当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通过公证程序,可以大幅度降低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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