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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推荐咨询

发布时间:2023-03-06 11:38:32 浏览次数:

一、婚姻无效

当婚姻存在一定的无效情况时,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如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严重近亲结婚、存在隐瞒另一方婚姻状况、被迫婚姻等情况。这些情况下,夫妻间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二、家庭暴力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为了建立家庭而实现肉体、心灵的结合,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的基础上的。如果其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就会造成伤害和疼痛,从而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三、重婚

当一方重婚时,无视自己原有的婚姻关系,与另一位配偶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导致两地生活,甚至出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四、感情破裂

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长期不和睦,或是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能改善,又或是出现了不可弥补的矛盾,导致彼此间情感丧失,这些情况都可以成为离婚的原因。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需要当事人提供具体的证据。

五、分居满二年

如果夫妻分居满二年,可以成为离婚的原因。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再查究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的问题,只要证实夫妻已经分居了两年即可判决离婚。

六、婚姻变质

如果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变得异常糟糕,双方无法和睦相处,劝和不听,这些情况会导致婚姻关系变得非常恶劣,法院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当然还有其他的情况也可以成为离婚的原因。需要强调的是,在离婚前,夫妻双方都应该自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而产生不可弥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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