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丈夫离婚时,同意孩子和父亲住在一起。李女士可以在周末和节假日去看望和带孩子出去玩,但离婚后,孩子的父亲拒绝去看望她。看到孩子的李女士该怎么办?
律师问答
如果孩子的父亲拒绝执行探视权,李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绝执行有关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离婚对孩子伤害很大,夫妻因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当一方行使探视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视权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探视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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