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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遗嘱的还按不按法定继承人?房产继承咨询

发布时间:2023-01-30 17:31:59 浏览次数:

案例咨询:我爷爷奶奶分别订了一份自书遗嘱,明确说明了他们共有的财产,留给我父亲一个人继承。爷爷奶奶有两个女儿,也就是我姑姑和我姑姑。后来听说姑姑们知道了爷爷奶奶的遗嘱,对爷爷奶奶的继承安排很不满意,但是很无奈。我想问你,如果爷爷奶奶在订完这份遗嘱后没有立其他遗嘱,爷爷奶奶留下的遗产不会给我两个姑姑吗?

我来总结一下咨询的问题。你想问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时候会不会有法定继承。首先,我明确告诉你,可能是。遗嘱继承虽然比法定继承更有效,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具体到你家,即使爷爷奶奶生前有遗嘱,遗嘱是后一份遗嘱,遗产也可能有法定继承,也就是遗产可能会给你两个姑姑。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我给你分析答案。

立有遗嘱的还按不按法定继承人?房产继承咨询

遗产继承法律规定的方式

总之: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再进行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支持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中国遗产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这些方法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效力低。

立有遗嘱,仍有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相关部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者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在上述情况下,上述第四款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有可能发生在实践中。无效遗嘱是一种完全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遗嘱。因为没有法律效力,遗嘱继承自然不会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涉及的遗产应当依法继承。

关于遗嘱效力的认定,首先要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六种形式的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民法典》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遗嘱人应当自行书写遗嘱,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次,要看遗嘱是否无效。《民法典》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含义,并被欺诈。.强迫性遗嘱无效;伪造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具体到你家的情况,爷爷奶奶订了自书遗嘱,比如从形式上看,是爷爷奶奶亲笔写的,签名并注明了年份。.月.日;爷爷奶奶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遗嘱内容具体明确,是爷爷奶奶的真实意思;如果遗嘱本身没有被伪造或篡改,那么爷爷奶奶的遗嘱是有效的。否则,一旦被认定无效,遗嘱中涉及的遗产将依法继承。

另一种情况是,上述第五款涉及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未处分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所有遗产适用法定继承;遗嘱处分了部分遗产,不涉及遗嘱中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具体到你家,如果爷爷奶奶除了遗嘱中涉及的财产之外没有再订立遗嘱,其他财产在继承时应当依法继承。

如果遗嘱有效,仍然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放弃继承人的遗产权,是对其享有的继承权的一种惩罚。《民法典》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遗赠人丧失遗赠权。《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四)伪造.篡改.隐藏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欺诈.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的设立或阻碍.或者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继承人有前款第三至第五项的行为,并且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如果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继承人不会失去继承权。如果遗赠人有本条款规定的行为,他将失去遗赠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当发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故时,遗嘱中确定继承人继承的部分将按照法律继承处理。

律师小结

在《民法典》批准的上述六种法定遗嘱类型中,我们建议立遗嘱人在选择立遗嘱时选择公证遗嘱。虽然新修订的《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但在实践中,公证遗嘱无效的概率仍然是低的。根据你家的实际情况,如果爷爷奶奶的遗嘱效力没有问题,你父亲没有放弃继承等特殊情况,爷爷奶奶的遗嘱已经涵盖了父母的所有遗产,那么两个姑姑就不太可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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